上海松江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场地平面图绘制的 6 个关键要求
在上海松江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场地平面图不仅是展示经营场所布局的图纸,更是监管部门判断场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范的核心依据。一份符合要求的平面图能直观体现各功能区域的划分、设施布局及流程合理性,直接影响审批进度。以下结合松江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标准,详解场地平面图绘制的 6 个关键要求。
一、尺寸比例与实际场地严格一致
场地平面图的核心功能是真实反映经营场所的空间布局,因此尺寸比例的准确性是首要要求。
(一)明确标注比例数值
平面图需在显著位置标注比例(如 “1:50”“1:100”),确保图上尺寸与实际尺寸成固定比例。例如,实际场地长 10 米、宽 8 米,按 1:50 比例绘制时,图上长应为 20 厘米、宽 16 厘米。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明确规定,比例误差不得超过 5%,否则视为 “与实际不符”,需重新绘制。
(二)包含实际尺寸标注
在平面图的边界及各功能区域旁,需标注实际长度(单位:米)。例如,加工区的长、宽需标注 “3.5 米 ×2.8 米”,储物间需标注 “2.2 米 ×1.8 米”。对于不规则区域(如弧形柜台),需标注最长边、最短边及对角线尺寸,确保监管人员能准确核算面积。
(三)与产权证明尺寸呼应
平面图标注的场地总面积需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中的面积一致(误差允许在 ±3% 以内)。若存在差异,需在图纸下方附《面积差异说明》,注明 “因墙体厚度、公摊面积扣除等原因导致差异,实际经营区域面积符合要求”,并由经营者签字盖章。
二、功能区域划分清晰且符合业态要求
不同食品经营业态(如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品加工)对功能区域的划分要求不同,平面图需按实际业态明确标注各区域,且区域划分需符合《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一)区域名称规范统一
需使用标准化名称标注区域,例如:
- 餐饮服务类:“粗加工区”“切配区”“烹饪区”“备餐区”“餐具清洗消毒区”“就餐区”;
- 食品销售类:“冷藏柜区”“冷冻柜区”“散装食品区”“预包装食品区”“收银区”;
- 食品加工类:“原料储存区”“加工制作区”“成品存放区”“包装区”。
禁止使用模糊名称(如 “后厨”“仓库”),避免因区域功能不明确被要求补正。
(二)区域边界明确可辨
各功能区域需用实线框出边界,不同区域用不同颜色或填充图案区分(如红色表示加工区、蓝色表示储存区),并在图例中说明颜色对应的区域类型。例如,松江区某面馆的平面图用黄色标注 “就餐区”、绿色标注 “食品处理区”,清晰的视觉区分让审核人员能快速判断区域划分是否合理。
(三)面积符合最低标准
各区域面积需满足业态最低要求:
- 餐饮服务:食品处理区(含粗加工、切配、烹饪等)面积≥6 平方米,且与就餐区面积比例不低于 1:3;
- 散装食品销售:专间面积≥5 平方米(需独立封闭);
- 中央厨房:加工区面积≥30 平方米,且需单独划分原料、半成品、成品处理区。
平面图需在各区域标注面积,若某项不达标,需重新调整布局后再绘制。
三、设施设备标注完整且位置准确
平面图需详细标注所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设施设备,位置需与实际布局一致,体现 “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的原则。
(一)设施名称与型号标注
需标注设备的具体名称及关键参数,例如:
- 冷藏设备:“双门冷藏柜(温度 0-4℃)”“立式冷冻柜(温度 - 18℃以下)”;
- 清洗消毒设备:“三星级洗碗机(水温≥85℃)”“紫外线消毒柜(功率 30W)”;
- 加工设备:“绞肉机(型号 XX-200)”“和面机(容量 50kg)”。
禁止仅标注 “冰箱”“水池” 等笼统名称,需体现设备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设备位置与流程匹配
设施设备的位置需符合食品处理流程(原料→加工→成品→销售),避免交叉污染。例如:
- 餐具清洗消毒区需紧邻烹饪区和备餐区,方便餐具周转;
- 卫生间不得与食品处理区直接连通,平面图需标注卫生间位置,并注明 “与食品处理区间隔 2 个以上房间”;
- 冷藏柜需靠近加工区,冷冻柜需靠近原料储存区,减少原料搬运过程中的时间损耗。
松江区某快餐店因平面图中 “生肉解冻池” 紧邻 “熟食备餐台”,被要求调整布局并重新绘制平面图,导致审批延误 5 个工作日。
(三)辅助设施不可遗漏
需标注 “三防” 设施(防蝇灯、防鼠板、防尘罩)、通风排烟设备、废弃物存放容器等辅助设施的位置。例如,防蝇灯需标注 “安装于入口上方 1.5 米处”,防鼠板需标注 “高度 60 厘米,位于仓库门口”。
四、通道与出入口设计符合安全规范
通道和出入口的设计直接影响人员流动、物料运输及应急疏散,平面图需清晰标注相关信息。
(一)通道宽度达标
宽度需在图上标注,并用箭头指示通行方向(如 “原料入口→储存区→加工区”)。
(二)出入口功能区分
需标注 “原料入口”“成品出口”“员工入口”“顾客入口”,避免交叉污染。例如,餐饮服务单位的原料入口应与顾客入口分离,平面图需用箭头标注 “原料从后门进入→储存区”“顾客从正门进入→就餐区”。
(三)应急出口明确标注
经营场所面积≥100 平方米的,需标注 “应急出口” 位置,通道需保持畅通,不得被设备或货架占用。平面图上需用虚线标注应急疏散路线,并注明 “应急出口至室外距离≤30 米”。
五、周边环境与相邻场所标注清晰
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可能影响食品安全(如紧邻污染源),平面图需标注周边 5 米范围内的相邻场所情况。
(一)相邻场所性质标注
需注明左右、上下相邻的场所类型,例如:“东侧:XX 便利店(商业)”“西侧:XX 居民楼(住宅)”“北侧:XX 卫生间(公共设施)”。若相邻场所为污染源(如垃圾中转站、化工企业),需标注距离(如 “南侧 5 米处为垃圾中转站”),并附《防污染措施说明》,说明如何避免污染(如加装密封门窗、增加空气净化设备)。
(二)外部设施位置标注
需标注室外的垃圾桶、排烟口、排水口位置,例如:“室外西南角 3 米处设封闭式垃圾桶”“排烟口位于北侧墙面,高于地面 3 米”。排水口需标注 “与市政污水管网连接”,避免因排水去向不明被质疑。
(三)与注册地址呼应
平面图需标注经营场所的门牌号(如 “XX 路 123 号 405 室”),并在图的右上角绘制 “方位示意图”,标注场所位于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如 “4 楼东侧第 3 间”),与注册地址形成完整对应。
六、绘制规范与签署确认完整
平面图的绘制形式、签署信息需符合官方要求,确保具备法律效力。
(一)绘制工具与格式
鼓励使用 CAD、Visio 等专业软件绘制,或使用官方提供的模板(可在 “松江区一网通办” 平台下载)。手绘图纸需线条清晰、无涂改,并用黑色签字笔绘制,禁止使用铅笔或彩色笔。图纸需为 A4 或 A3 尺寸,便于存档。
(二)必要文字说明
在图纸下方需添加 “平面图说明”,注明:“本平面图与实际场地一致,功能区域划分、设施布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若有变更将及时报备”,并由经营者签字(个人)或盖章(企业),注明日期。
(三)与场所证明材料关联
若平面图标注的地址、面积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一致,需在说明中注明 “与《XX 号房产证》记载一致”;若存在差异,需注明差异原因(如 “扣除墙体厚度后实际使用面积为 XX 平方米”),确保与其他证明材料相互印证。
在上海松江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场地平面图的绘制需兼顾 “真实性、规范性、合规性”。建议绘制完成后,对照《松江区食品经营许可场地布局审查要点》逐项自查,或邀请专业机构(如食品安全咨询公司)审核。若平面图符合上述 6 个关键要求,将大幅提高审批效率,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顺利获批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