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理记账合同中甲方责任和义务
1. 根据乙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并负责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关财务单据,原始凭证和资料等,税务机关召开会议,培训等事务,除规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场外,均由代理财务人员参加,并及时将会议或培训内容转达乙方。
2. 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负责纳税申报及税务年检等工作。
3. 为客户提供会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使客户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税务政策,提高经济利益。
4. 甲方仅对乙方提供的各项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5. 对在执行会计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 终止合同时有义务与乙方作好账务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