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1、区域在上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和公司名称必须要有:“旅行社、旅游”字样);
2、区域在上海的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租期不少于1年)、企业住所证明签字或盖章(证明有模板);
3、公司名称的英文名称、英文名称缩写;
4、公司章程(不需要调档);
5、1名会计人员(并附财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6、其他申请材料
在上海注册公司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以上就是申请上海《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如果您想要上海旅行社公司注册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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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 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经营旅游业务的;
(二) 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超越业务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
《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第二十五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手续。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旅游业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哈尔滨市旅游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区、县(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权限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旅行社业务或者外国旅游常驻机构经营旅游业务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29条的规定:“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一)境内旅游;(二)出境旅游;(三)边境旅游;(四)入境旅游;(五)其他旅游业务。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