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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实际出资人/委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名义股东/受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配偶声明:
本人(乙方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 )已充分知悉并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确认乙方名下所代持的股权及其收益均为甲方财产,不属于乙方夫妻共同财产,本人放弃提出任何权利主张[4,5](@ref)。
签署:
鉴于:
1.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2.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已实际向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 元,享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所对应的全部实际权益。
3. 为便于工商登记,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乙方同意接受该委托。
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目标公司人民币 元出资(该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1.2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自身名义代为持有上述代持股权,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及甲方的书面指示行使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具名、在工商登记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相关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乙方行使上述权利时,需严格按照甲方的书面授权进行[1,3](@ref)。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基于代持股权所产生的全部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息、红利、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对此提供无条件的同意、承受及必要的协助[1,4](@ref)。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4 甲方负责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款,并承担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权相关的审计、评估等费用,以及股权转移时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1,5](@ref)。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权[3,4](@ref)。
4.2 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行使表决权、分红权、知情权等股东权利时,应至少提前 日取得甲方就具体事项的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代持股权及其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1,3](@ref)。
4.3 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息、红利或其他收益分配),在收到该等收益后 个工作日内全额转交给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千分之 的违约金[3,4](@ref)。
4.4 乙方保证其名下代持股权的权属完整和安全。若因乙方个人债务纠纷导致代持股权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其他财产申请解封,且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5](@ref)。
第五条 代持期限与终止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5.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终止:
(1)甲方书面通知终止委托,并将代持股权转回至自己或指定第三人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目标公司终止经营或清算完毕;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5.3 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在 日内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所需的一切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6,7](@ref)。
6.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赠与等)代持股权或收益,除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代持股权对应出资额 %的违约金。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目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7](@ref)。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目标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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