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上海注册公司服务
快速注册
省心注册
终生售后
财政部6月1日下发《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通知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通知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通知规定,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
华途财务专注上海注册公司多年,提供上海松江、奉贤、青浦、浦东等区专业注册服务。立即咨询获取优惠:上海公司注册仅500元(含财务代理),上海外资公司注册6000元(免费地址),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3000元(加急7天),上海酒类批发许可证4500元,上海道路运输许可证3000元(免费场地车辆),上海劳务派遣人力资源许可证,上海生产加工型公司注册2000元。专业团队,价格透明,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