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消防设施要求
一、消防设施的基础配备要求
(一)灭火器的配备与管理
- 类型选择:根据食品经营场所的性质和规模,应合理选择灭火器类型。一般来说,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救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和易燃、可燃气体火灾,以及电器设备火灾,在食品经营场所较为常用。如小型超市、便利店等,可配备 ABC 类干粉灭火器,它能应对多种类型火灾隐患,包括可能因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以及食用油等可燃液体火灾。
- 数量与布局:灭火器的配置数量需依据场所面积及危险等级确定。参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对于面积较小(如 100 平方米以下)的食品零售店铺,至少应配备 2 具 4 公斤及以上的 ABC 类干粉灭火器;而对于面积较大的食品加工车间或大型餐饮场所,需按照每 50 平方米至少 1 具的标准配备,且应均匀分布在场所内,确保在发生火灾时,人员能在最短时间内取用。例如,一家 200 平方米的餐饮门店,应在厨房、用餐区、收银区等关键位置合理放置至少 4 具灭火器,且放置位置应明显、易于取用,周围不得堆放杂物阻挡。
- 定期检查与维护:经营者需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查看压力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喷管是否堵塞、瓶体是否有锈蚀等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同时,灭火器应每隔 1 - 2 年(具体依产品说明)送至专业消防检测机构进行维修保养和压力检测,确保其在关键时刻能正常使用。例如,可在店内建立《灭火器检查记录表》,详细记录每次检查的时间、检查人员、灭火器状态等信息,以便追溯管理。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
- 适用范围:对于建筑面积大于 1000 平方米的食品商场、超市,以及建筑面积大于 500 平方米的餐饮场所,根据消防法规要求,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例如,一些大型生鲜超市,由于其内部货物种类繁多、人员流动大,一旦发生火灾,蔓延速度快,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及时发现火情,为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争取宝贵时间。
- 系统组成与功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常由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火灾探测器应根据场所环境特点选择合适类型,如在厨房等油烟较大区域,宜采用感温探测器,避免油烟干扰误报;在其他开阔空间可选用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且便于操作的位置,如疏散通道出入口、收银台附近等,间距不宜大于 30 米。报警控制器需安装在有人值守的区域,能实时接收并显示火灾报警信号,准确显示报警部位,同时具备声光报警功能,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提醒场所内人员。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要求
- 设置标准:建筑总面积大于 500 平方米的地下或半地下食品商店,以及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1500 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 平方米的单、多层食品商场、超市等,必须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例如,一些位于地下一层的大型食品仓储式超市,由于空间相对封闭、通风条件有限,火灾隐患较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在火灾初期迅速控制火势蔓延。
- 系统维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喷头无堵塞、阀门能正常开启关闭。每月应检查一次系统的压力,查看是否在正常工作范围;每季度应对系统进行一次放水测试,检查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等组件的功能是否正常;每年还需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包括清洗过滤器、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及必要的更换等,以保证系统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二、消防疏散设施的规范
(一)安全出口的设置与管理
- 数量与宽度:食品经营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应根据场所面积、容纳人数等因素确定。一般来说,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 平方米的单层食品店,当人数不超过 50 人时,可设置 1 个安全出口;但对于面积较大或人员密集的场所,如大型餐饮宴会厅,应至少设置 2 个安全出口,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9 米。安全出口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等影响疏散的门型。
- 标识与畅通:安全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标识应采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设置高度距地面不应大于 1 米,间距不宜大于 20 米,在疏散通道转角处间距不应大于 1 米,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人员能清晰看到疏散方向。同时,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货物、设置障碍物或锁闭出口,以保障人员能迅速疏散逃生。例如,餐饮场所应在日常经营中加强对疏散通道的管理,定期检查通道是否被杂物占用,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路径顺畅。
(二)疏散通道的规划与维护
- 通道宽度与长度:疏散通道的宽度应根据场所内可能同时疏散的人数确定,一般不应小于 1.1 米。对于疏散距离,从室内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不应大于 40 米;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不应大于 22 米(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例如,在大型食品加工厂房内,疏散通道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工人数量和设备布局,确保疏散距离符合标准,避免因通道过长或过窄影响人员疏散速度。
- 通道地面标识:疏散通道地面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通常采用荧光疏散指示标线,沿通道中心线连续设置,间距不宜大于 3 米,在通道转角处应加密设置。这些标识能在火灾烟雾较大、视线受阻的情况下,为人员提供清晰的疏散引导,确保人员按照正确方向疏散。同时,疏散通道地面应保持平整、防滑,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台阶、门槛等障碍物。
三、电气防火安全要求
(一)电气线路的敷设规范
- 线路材质与保护:食品经营场所内的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严禁使用铝芯线。线路应穿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难燃型刚性塑料导管进行保护,避免线路直接暴露在外。例如,在厨房等高温、潮湿且电气设备较多的区域,电气线路必须穿金属管保护,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等引发火灾。对于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同样需穿管敷设,并做好防火封堵,防止烟火通过吊顶空间蔓延。
- 插座与开关设置:插座和开关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且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护。厨房内的插座应选用防水型插座,避免因水溅入引发电气故障。同时,插座和开关的额定电流应与所连接的电气设备相匹配,不得过载使用。例如,对于大功率的食品加工设备,应单独设置专用插座,且其额定电流应满足设备正常运行需求,防止因电流过大导致插座发热起火。
(二)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 设备选型与安装:食品经营场所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尤其是厨房内的炉灶、烤箱、微波炉等加热设备,应选择具有过热保护、漏电保护等安全功能的产品。设备的安装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确保安装牢固、接线正确。例如,安装商用炉灶时,应确保炉灶与周边易燃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小于 0.5 米),且排烟管道应定期清理,防止积油引发火灾。
- 设备维护与检查:经营者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查看设备外壳是否有破损、电线是否有老化、插头插座是否松动等情况。对于厨房内的油烟较大的设备,如炉灶、排油烟机等,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深度清洁和维护,清理设备表面和内部的油污,检查电气线路和部件是否正常。同时,应建立电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员工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防止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在上海青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经营场所的消防设施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配备、设置和维护。经营者在筹备经营场所时,应充分了解消防法规,确保场所消防安全符合标准,避免因消防设施不达标导致许可证办理受阻,同时为消费者和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在日常经营中,持续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是保障食品经营活动安全、稳定开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