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构成与注册流程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推动下,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与市场化水平的重要组织形式,正发挥着日益关键的作用。上海宝山地区,凭借其独特的地理优势与农业基础,吸引着众多有志之士投身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若你也有此意向,深入了解成员构成要求与注册流程是开启成功之路的关键。
成员构成要求
(一)成员数量底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量需达五名及以上。这一规定旨在汇聚多方资源与力量,为合作社的稳定运营与发展奠定基础。以宝山当地的 “上海蔡盛蔬果专业合作社” 为例,其在成立之初便严格遵循成员数量要求,吸纳了多名成员,共同开展谷物、蔬菜、花卉、水果种植及相关技术服务等业务,有效整合了人力、物力资源,实现了规模化种植与经营。
(二)农民成员占比关键
农民成员在合作社中占据主导地位,至少应占成员总数的 80%。这确保了合作社能够紧密围绕农民需求,以服务农业生产为核心。例如,在宝山区某种植合作社中,有 20 名成员,其中农民成员 16 名,占比 80%,他们熟悉当地土壤、气候条件,能够将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融入合作社的日常运营,推动农产品种植与销售业务顺利开展。
(三)其他成员类型补充
除农民成员外,成员总数 20 人以下时,可包含 1 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若成员总数超过 20 人,此类成员占比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 5%。这些非农民成员能够为合作社带来资金、技术、市场渠道等多元化资源。比如,宝山一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作为成员加入当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凭借自身先进的加工技术与广阔的销售网络,帮助合作社提升了农产品附加值,拓展了市场份额。
(四)成员身份证明要求
- 农民成员:若持有农业人口户口簿,可直接作为身份证明;若无农业人口户口簿,则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证明。这有助于明确农民成员的身份及与农业生产的紧密联系。例如,某农民在加入合作社时,因没有农业人口户口簿,便提供了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所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证,顺利完成了成员身份认定。
- 非农民成员:非农民成员若为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即可;若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则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登记证书,以证明其合法经营与参与合作社的资格。比如,一家社会团体在申请加入合作社时,提交了社团登记证书,证明其具备相应资质。
注册流程详解
(一)名称预先核准
- 提交申请材料:前往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通过 “上海企业登记在线” 平台,提交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书需明确拟设立合作社的名称,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不得与已注册企业重名或相似,且不得含有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内容。例如,“宝山区 [字号] 种植专业合作社”,字号部分应突出合作社的业务特色与地域特征。
- 名称查重审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名称进行查重审核。若名称无重名及相似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将核发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该通知书有效期一般为 6 个月,确保在此期间内合作社名称的唯一性。
(二)制定合作社章程
- 组织章程起草:由全体设立人共同参与合作社章程的起草工作。章程应明确合作社的名称和住所、业务范围、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规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成员出资的转让、继承、担保等重要事项。例如,明确规定成员入社需缴纳一定金额的股金,退社时如何处理股金退还等问题。
- 章程审议通过:召开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对起草的章程进行审议。章程需经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并由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确认,确保章程充分体现全体成员的意愿与利益。
(三)准备注册登记材料
- 登记申请书: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详细填报合作社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
- 设立大会纪要:整理设立大会的召开情况,记录审议事项及通过的决议,如选举法定代表人、理事等重要内容,由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
- 法定代表人、理事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明确其任职情况与职责权限,并附上他们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出资清单:列出全体出资成员的出资方式(如货币、土地经营权、实物等)、出资额等信息,由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确认。
- 成员名册及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成员名册,明确合作社成员信息,并附上成员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前文所述的农民成员与非农民成员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
- 住所使用证明:若经营场所为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若为租赁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由产权人签字(自有房产)或盖章(单位房产)确认,若为租赁房产还需房东签字确认。
- 其他文件:若合作社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需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工商注册登记申请
- 线上提交:通过 “上海企业登记在线” 平台,按系统提示依次上传准备好的注册登记材料。系统会自动识别采集部分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如经办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等,减少手工填报工作量。在勾选经营范围时,系统会展示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选项,避免选择不适用的经营范围。
- 线下提交:也可前往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注册窗口,提交纸质注册登记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等。
(五)审核与领取执照
- 审核流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作社章程是否符合规定,成员构成是否满足要求等。若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将通过线上系统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材料。
- 领取执照: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通过 “上海企业登记在线” 平台的 “进度查询” 栏目得知审核结果,并根据系统提示领取营业执照。若选择线下领取,可前往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注册窗口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正、副本;若选择线上领取,可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后续手续办理
- 刻制印章:凭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机构刻制合作社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印章,费用一般在 400 元上下。
-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前往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受他人委托代办,还需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为 108 元 / 证,其中工本费正本每份 10 元,副本每份 8 元,技术服务费 90 元。
- 税务登记:分别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等材料。
- 银行开户:选择合适的银行,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相关授权文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用于合作社的资金收付与财务管理。
- 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提交给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便于农经主管部门对合作社进行业务指导与管理。
在上海宝山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遵循成员构成要求,细致走完注册流程的每一步,是确保合作社合法合规运营、长远发展的基石。若在注册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或前往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登记注册窗口进行现场咨询,获取专业的指导与帮助。